发布时间:2008-06-12 09: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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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报道,中层和低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上调5.29%.有关薪酬将追溯自今年4月1日起生效。
政府发言人称,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的公务员薪酬调整幅度与政府原来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一致,而大部分职方代表亦已接纳有关建议。有关调整大致反映私营机构在2007年4月起的12个月内的一般加薪幅度,相信有关调整是公平和合理的。
政府将会在7月4日举行的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会议上呈交是次薪酬调整的建议,以待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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