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7-04 09: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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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北省劳动保障厅负责人介绍,这是武汉省从1995年湖北省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五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去年3月,湖北省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580元、500元、460元、420元、380元,标准涨幅最高达到36%.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但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保证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我省决定今年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并且2009年还将继续上调。
据了解,2007年,武汉(最高档)标准比2005年增加了120元,而今年,武汉市的上调幅度将不会小于去年。具体上调标准,将于近期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