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2-24 09: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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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暴确实给企业带来发展困难。为了应对危机,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增加固定生产投资,给企业减税,发放消费券,等等。这对于扩大内需,提振市场信心,促进企业发展,共克时艰,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商言商,作为企业老总,卢光霖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说话,倡议扶持企业本无可厚非。但是人大代表在表达自己的观点时应该摆出令人信服的事实与理由。如果一味站在企业立场单方面释放无原则的麻辣烫话语权,就有些哗众取宠的意味了。
在当前经济语境下,企业确实应该得到帮助,企业与员工也需要抱团取暖、同舟共济。但是帮助企业也应该坚持原则底线,不能牺牲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获取最低标准工资是劳动者最起码的权利,更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一家真正有前途,有社会责任的企业理所当然应该维护这条原则底线。企业过冬也不能让员工裸奔,不能靠员工冰凉的体温为企业取暖。人大代表更不能信口开河,一味讨好企业,倡议以牺牲员工基本工资权利为代价为企业减负,误导中央宏观决策。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早在2004年初,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颁布了《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为了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尽管人保部提出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决不意味着可以随意降低,甚至取消最低工资标准。
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条件下,"最低工资由市场决定"的观点没有错。但是市场的基本特征是公平竞争,劳资双方在合法市场框架内公平博弈。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劳资双方权利、地位不对称,工资协商制度不健全,工会组织缺位,劳动者根本没有工资议价能力!撤除最低工资标准这条最后的劳动权益保护防线以后,劳动者工资权利如何保证?
事实上,由于员工与企业之间权利地位不对称,大多数员工在老板面前根本没有话语权。且不说大部分企业不愿意涨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没有执行到位的企业有的是,打法律的擦边球,克扣员工工资的企业也不在少数。在这样的劳资语境中,人大代表建议取消最低工资标准,岂不让脆弱的劳动者权益雪上加霜?一旦建议被采纳,企业完全可以名正言顺地给员工减薪。在金融危机中只讲困难,不谈责任。
关于工资问题,百年前的美国汽车大王福特曾有过忠告:"再没有比工资更重要的问题了,因为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都是靠工资生活的,工资担负着工人在车间之外的全部负担,以及年老后他不能劳动时的生活。我们必须考虑到所有这些事实,让孩子们有衣可穿、有房可住,让他们受到教育,给他们生活的各种小享受,他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决定着这个国家的繁荣。"回想福特百年前的忠告,多少现代企业应该感到汗颜?几百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仅谈不上分享发展成果,连解决基本生活问题都不充裕。人大代表怎能忍心剥夺劳动者最低工资权利?以牺牲劳动者最低工资权利换取企业发展,企业发展的意义又体现在哪里?
换个角度看,劳动者权利也有其底线,如果薪水太低,劳动者基本生活无法保证,他们集体卷铺盖走人,最后伤害的还是企业的利益。羊毛出在羊身上,拿取消最低工资标准换取企业繁荣,无异于杀鸡取卵。拿着高薪的企业老总,体会不到普通劳动者的艰辛,想像不出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意义,自然站着说话不弯腰。社会精英如此代表“人民”建言献策,根本无助于企业化解发展危机,只会加速精英与穷人话语权断裂,导致双方心理隔膜加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