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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老工伤”都需要啥条件

发布时间:2011-06-23 16:35:07

点击数:44349 次

    据记者调查:沈阳市8万名企业老工伤人员将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目前,沈阳市老工伤人员的确认工作正在进行。

  工伤保险这把“保护伞”为哪些老工伤人员撑起?“老工伤”资格如何确认?用人单位该缴纳多少保险费?    连日来,本报接到多位市民的电话,询问此事。记者为此走访了相关部门,请专家予以解答。

  哪些人纳入统筹解决范围

  沈阳市《关于做好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通知》规定,这次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解决的老工伤人群包括,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及已实施关闭破产的中央和中央下放企业,省属企业、省属下放企业及已实施关闭破产的省属和省下放企业,地方国有、集体企业、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及已实施关闭破产的地方国有、集体企业的老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历史上,已按照规定通过一次性支付补偿金等办法终结工伤待遇关系的各类企业工伤人员,不再作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确认资格需提交什么材料

  沈阳市文件规定,老工伤人员资格依据职工受伤时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确认。

  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由用人单位申报。申报所需材料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关闭、破产企业提供关闭破产企业的法律文书并经市国资委确认;沈阳市老工伤人员情况汇总表;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统筹管理名单;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资格确认表;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确认表;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老工伤性质的材料。

  企业要缴纳多少工伤保险费

  沈阳市规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企业,需到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建立有关信息;未参保企业需先到所在区分局进行参保登记,建立相关信息。

  老工伤人员资金缴纳标准:已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每名老工伤人员1-4级趸缴3.3万元,5-6级趸缴1.5万元,7-10级趸缴5000元,无等级趸缴500元,工亡遗属2.1万元。

  已参加工伤保险但欠缴纳工伤保险费或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补缴2004年至今欠缴的工伤保险费,补缴工伤保险费的基数按欠费当年的社平工资及当期人数计算,同时每名老工伤人员1-4级趸缴3.3万元,5-6级趸缴1.5万元,7-10级趸缴5000元,无等级趸缴500元,工亡遗属2.1万元。关闭、破产企业每名老工伤人员1-4级趸缴17万元,5-6级趸缴5万元,7-10级趸缴4万元,无等级趸缴1万元,工亡遗属7万元。

  据了解,企业按照资金缴纳办法足额缴纳后,于次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老工伤人员的相应工伤保险待遇。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已经按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工伤人员,继续按原渠道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后的工伤医疗费用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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