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06-28 1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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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甄选试用工作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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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010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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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一、拟定招募计划 1.人事部收集人员增补申请单至一定时期,即行拟订招募计划,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1)招募职位名称及名额; (2)资格条件限制; (3)职位预算薪金; (4)预定任用日期; (5)拟具通报稿或登报稿(诉求方式); (6)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 (7)甄试方式及时程安排(含面谈主管安排); (8)场地安排; (9)工作能力安排; (10)准备事项(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 二、诉求 诉求即将招募消息告诉大众及求职人,如下: 1.登报征求 先拟广告稿,估计刊登费,决定何时刊登何报,然后联络报社。 2.同仁推荐 以海报或公告方式进行。 三、应征信处理 1.诉求消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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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甄选试用工作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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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010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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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初试通知单”及“甄选报名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2.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应给予退件。为了给社会大众一个好的印象,对所有未录取者发出“谢函”也是应有的礼貌。 四、甄试 1.笔试 (1)专业测验(由申请部门拟订试题); (2)定向测验; (3)领导能力测验(适合管理级); (4)智力测验。 2.面谈 由申请部门主管、人事主管、核定权限主管分别或共同面谈,面谈时应注意: (1)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3)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5)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谈记录表”。 3.复谈 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无法做有效参考,可再发出“复谈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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