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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员工薪酬老板可能获刑

发布时间:2013-12-25 09:37:09

点击数:75133 次

日前,人社部等十部门部署2014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深圳情况如何?据了解,深圳正进行全市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共开通11条热线接受欠薪等有关工资发放情况的举报投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已经入刑,老板因欠薪最高可获刑7年,我市重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全市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对加工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及餐饮、物业管理和环卫等服务业企业,及近年内发生过欠薪问题或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和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情况等。

人社部等十部门要求“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据了解,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也建立起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联动合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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