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5-30 14: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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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至今已经八年,从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铺开,到目前全国各省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的相继出台和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体系在其发展中所发挥的激励作用在实践中逐渐体现出来。笔者所供职的事业单位是一个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的从业人员主要由管理类人员、专业技术类人员和工勤类人员组成,从2006年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来,逐步形成了较为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对调动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事业单位薪酬结构与薪酬的激励作用
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的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岗位工资是事业单位“以岗定薪”原则的重要标志,各岗位级别和相应的工资标准均由国家统一制定。岗位工资主要分为管理型、技术型和工勤型岗位工资,各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岗位分析和岗位说明书,参照同类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务聘任情况确定不同的岗位等级,从而确定职工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主要是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和职务任职年限两个因素确定,每年根据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滚动增长,纳入事业单位的考核增长机制。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工资构成中较为活的部分,目前国家对此项目的管理原则为“总量控制,自定标准发放”。绩效工资的推出为事业单位,尤其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创立了前所未有的自主权。各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工作导向、激励因素制定分配方案,克服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不足之处,有效地完善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合理性。规范后的津贴补贴主要项目为特殊岗位津贴及保留的生活补贴,项目和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各事业单位不得自行另设项目和标准。
目前,事业单位薪酬体系四个构成项目所占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大致为:岗位工资16%、薪级工资18%、绩效工资60%、规范后津贴补贴6%.岗位工资项目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要求,专业技术型岗位每一层按岗位设置要求分为高中低三级,三级的比例控制为3:4:3,因此在岗位设置要求和考核办法的制定上可以建立有效的激励方法。但是由于其在工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较低,因此激励的效果不明显。薪级工资项目的增长是根据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晋升依据,按年度增长,但是增长的幅度低,只是作为晋升机制,激励作用不明显。绩效工资项目是各事业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分配办法的活的部分,对充分发挥事业单位薪酬激励作用起着主导作用。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对激励作用的影响
根据中发[2011]5号《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就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指导的意见中提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原则上可相对大一些;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方法。
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来发挥它的最大效用,以达到既节约人力成本,又达到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组织目标的目的。因此,我单位根据所在地绩效工资基准线和控制线标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对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和实施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我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60%,参照所在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系数,经测算后实行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1.0系数所对应的标准额)=绩效工资总量×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比例(60%)/12个月/在编职工岗位系数总计)。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发放对象为在岗正式职工,为考核发放部分。在参照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系数的基础上,结合我单位目前部分岗位系数现状,本着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拉开档次,打破平均主义,使在岗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联系,增强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功能。采取月度考核季度发放,真正发挥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数(1.0系数所对应的标准额)=绩效工资总量×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比例(40%)/12个月/在编职工岗位系数总计].
随着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的增大,副科级以上的管理人员、中级职称十级以上的技术人员、高级工以上的工勤人员工资收入的增幅加大,三类人员各层级的工资收入水平由低到高呈现比较均衡的递增趋势,为各类人员提供了较好的晋升空间,有利于不同类别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同一职级、相似岗位的职工不会因所在单位(部门)的不同,而产生收入上的差距,较好地解决了我单位目前工资总额包干制薪酬体系所产生的人员内部流动困难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对应层级间的工资收入水平大体相当,解决了目前薪酬体系中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收入水平悬殊大的矛盾,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发展壮大;实施绩效工资后,统一了在编职工工资的构成项目、发放标准、调整机制等,有利于薪酬体系的统一管理,更好地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三、增强事业单位薪酬激励作用的举措
1.要把公平、公正、公开作为薪酬激励的基石。每一位员工在做出成绩取得相应报酬后,不仅关心其所得报酬的绝对量,同时也会关心其报酬的相对量。而比较后的结果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其今后工作的积极性。对薪酬体系公平与否的判断,通常考虑的是员工的投入和产出的对比,投入是指员工为完成岗位工作所投入的知识、技能、能力、经验和努力等,产出是指员工因为对单位发展的贡献和具体的业绩状况所获得的报酬。但员工的比较很大程度上会受其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作为单位可以通过公正的薪酬制度、公开的薪酬方式来积极引导员工正确判断薪酬的公平性。薪酬只有建立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2.要注重薪酬的长期激励作用。一套完善的薪酬体系必须具备长期的激励作用,它应与单位员工的任职年限、工作能力、工作经验、业绩水平成正比例关系,长期性质的报酬才能激励员工工作行为的长期化,而员工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的工作行为的长期化才能为单位留住关键人才和技术,稳定员工队伍,从而保证单位长期发展战略和远景目标的实现。
3.要注重薪酬发放技巧的研究。一个单位薪酬发放的方式应随单位的发展适时做出相应的调整,比如:适当缩短常规奖励的时间间隔、保持激励的及时性,有助于取得最佳激励效果;根据单位阶段性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及时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突出重点的进行奖励,有助于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频繁的小规模的奖励和增加不定期的奖励,会让员工有更多意外的惊喜,也能增强激励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