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1-03 14: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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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电力降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然而,令人感到不解的是在各种议论中,对降薪的贬低评论大大多于褒奖。有的论坛上甚至对电力企业的降薪骂声不断,有的媒体评论竟然认为电力降薪纯属做秀。我觉得这些宣传、舆论是对电力降薪的极大误解,不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际上,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今天,解决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已经不可避免的被提到日是日程上来了。如何妥善地解决垄断行业的分配不公问题,无疑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不可否认,电力降薪可能就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尝试,它对我国今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
一、电力企业降薪的寓意深刻
为了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解决社会分配不公、缩小收入差距的精神。在世界能源价格攀升,我国电力产品面临调价的情况下,一些电力企业主动提出了降薪。应该说这次电力降薪,既不是改革政策的倒退、也不是什么做秀,而是在新形势下一种落实党中央精神的积极尝试。
我们国家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针,就决定了我们的发展必须要遵守市场化的规律。要实行市场化经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市场化原则是不能朝令夕改的。因此,这次电力降薪,决不能误认为是国家经济政策的改变。历史的经验教训已经告诉我们,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原则上是应该通过不断提高社会低收入人群的整体收入和增加社会保障的办法来解决,而不能靠“仇富、宰富”方式,来解决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因此,对于电力降薪有关媒体的宣传一定要客观公正,不应该误导公众,煽动仇富情绪,更不能让公众错误地认为,我们的以往的改革方向错了,我们还应该回到吃大锅饭的时代。
应该看到,电力降薪有着特殊的时代背景。最近几年,随着世纪能源价格的攀升,发电成本迅速上升,上游煤炭产品大幅度涨价,而售电价格受到国家的严格控制,一些发电厂已经到了发电越多亏损越大的地步。前几年我国很多地区的大幅度缺电,不仅仅是因为缺乏发电能力,也有某些发电厂根本就不愿意发电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电价合理的上涨就成为维持国民经济正常发展的必然趋势。不可否认,能源价格上升造成的电价上涨是世界性的(例如,最近有报道披露,美国加州地区的电价已经比去年同期上涨了48%,大大高于我国的电价上涨幅度)。但是,在市场能源价格上升的情况下,是不是所有的发电成本增加,都一定要社会公众来承担呢?这显然是一个涉及到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大问题。
过去由于各种历史的原因,我国的金融、电信、石化、电力等企业职工的收入确实比较高,但这决不是天经地义的,也不应该是永远不可改变的。根据最近中共中央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的精神,随着改革的深入,适当的控制垄断行业的高工资福利完全是必要的。现在,恰逢电力企业的成本上升、利润下降,根据当年电力企业效益和工资挂钩的工资上涨的理由,电力企业的工资收入随着效益下降,适当的降低也是合乎情理的。可喜的是我国的电力企业,自觉地提出了这一前所未有的降薪建议,并没有像其它一些垄断产品一样,随着物价的上涨,职工福利还再不断的继续增加。这是顺应民意的选择,而且,这丝毫也并没有违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市场经济原则。事实上就是因为成本上升,电力行业的效率降低了,在达到了难以维持的情况下,垄断产品的价格必须要上升。这时候,社会公众就应该有理由质疑电力成本的合理性,当然也应该包括工资。
在电力涨价的压力下,为减小电力涨价的幅度,我国的一些电力企业主动提出降薪,不仅体现了电力企业干部职工的觉悟,而且也是在当前形势下,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的伟大创新。这决不是什么做秀,而是实实在在的保护公共利益。用发展的眼光看,不仅这次电力行业应该适当的降低工资,而且这种尝试如果能够成功,还应该作为一种控制垄断产品价格,保护公共利益的经验加以推广。甚至在我们将来的反垄断法里面,就应该规定这样的内容;凡是要调整垄断产品的价格,都要对该行业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进行核对。如果不合理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就应该适当降低到一定的水平之后,才能容许该产品调价。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任何垄断产品价格上升的时候,都一定要先降低行业工资才行。然而,垄断行业降薪作为一种新鲜事物,对于某种垄断产品的价格需要调价的时候,是否存在着劳动成本过高的问题?该不该降低行业工资?怎么样去降?降多少合适的问题,确实值得探讨。我认为垄断产品调价,至少可以考虑这样两个因素。首先可以看看该垄断产品与国外同类产品的价格比较,以此来衡量该行业的生产效率。其次要看该行业的人均工资收入与社会平均收入的差距。考虑到某些行业的从业人员素质要求比较高,可以容许其平均收入适当的高于社会平均值。例如,假设规定电力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得高于社会平均数量两倍,并以此来作为电力价格上涨的要求。
这很可能是一种合理控制共公产品价格的有效方法。很长时间以来,公众对于公共产品涨价的价格听证会就颇有微词。很多人都认为价格听证会就是涨价会,逢听必涨,公众缺乏对垄断企业和公共产品涨价合理性的判别标准。希望通过这次电力降薪的创新尝试,能为我国今后公共产品的定价问题,探索出一条保护公众利益的新路子。总之,现在社会舆论对电力降薪的种种不理解,很大程度上还是对电力降薪的真实可靠性抱有疑问,电力企业应该言行一致的实现承诺,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应该对这一伟大创新予以支持并督促落实。
二、降薪中如何保护电力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降薪对电力企业职工的影响和冲击无疑是巨大的。如果降薪的操作过程不够合理,也很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电力事业的发展,甚至危及社会稳定。最近,在电力行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网站上发表的某些质疑降薪的文章,也确实反映了众多基层电力职工的呼声。社会各界应该对这些电力职工的呼声予以充分的理解。客观地说,我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社会分配不公问题,不仅仅体现在不同行业的分配不公上,而更多的恐怕要体现在同一企业内领导干部和普通职工的分配不公上。领导干部帝王化、普通职工奴性化倾向,在很多行业都是存在的。干部工资福利大大高于职工的这种现象,在电力行业也并不少见。这些现象和由此产生的矛盾,在降薪的过程中肯定会显得更加突出。因此一些电力职工的担心和忧虑并非没有道理。国家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应该特别注意在降薪的过程中保护基层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行业协会也应该多从这方面入手,从社会的大局出发更多地考虑如何科学的实现降薪,而不应该一味盲目的表达对降薪的不满情绪,引起社会公众不必要的反感。
要保证电力企业职工收入不至于因为降薪受到不合理的损失,我觉得应该避免简单的按比例降薪的方式。因为,即使过去电力行业的整体收入的确是非常高,但是,很多在基层工人的收入未必就有多高。如果全行业按照比例降薪,那么这些工人的收入可能就会降得更低。为避免打击广大电力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电力降薪的方法一定要科学。例如,可否考虑在一定的保底工资基础之上,实行按比例降薪。例如,所有电力企业人员的工资都从社会平均工资(也可以乘上一个保底系数)以上,在实行按比例降薪。也就是说电力行业中工资收入在社会平均数以下的部分不动,而仅仅在超过部分实行按比例降薪(降薪的比例可以大幅度的增加,使得原来行业总体的降薪目标不变)。这样的降薪方式,主要是降低高薪,而对于电力行业中的低收入职工,不仅不会降薪,而且还有可能按照正常的标准升工资。
此外,要保护好电力企业职工的积极性,除了要考虑降薪过程中企业内部的分配公平问题,还要注重推进社会层面的收入分配公平。国家应该加速推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尽快解决其它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和分配不公问题。客观的说,我国行业垄断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公情况确实是比较严重。还有很多垄断行业的收入,比起电力行业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例如,曾有报道说,某证卷交易所的平均年薪达人均40余万元。而我们知道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又是一种什么情况?我记得为了摆脱我国银行业的经营困境,政府曾经一次补贴银行系统400亿美元的资金,而金融系统的整体工资收入水平却至今仍然是居高不下。电信、石化等行业的高工资福利在我国也是人所共知的。此外,房价居高不下的房地产从业人员收入如何控制?某些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利用炒作虚假业绩的获得的高额报酬怎么处理?甚至某些高速公路的管理,也能成为垄断创收的行为。曾经有报道说某高速公路的收费员的月收入可以达到八千多元。以至于发生过数千大学毕业生,竞聘高速公路收费员的怪现象。
总之,控制垄断行业的高收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应该看到;推进改革、促进社会公平,解决垄断行业的分配不公问题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电力企业职工在这场改革中,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已经为推进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做出了伟大尝试和牺牲。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应该给以积极的肯定和支持,而不应该对其过分挑剔、指责,更不能造谣、污蔑的激化社会矛盾。大家应该用平和的心态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这样才能促使其它垄断行业,今后也都愿意积极加入到促进社会公平的行列中来。早日实现党中央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的目标。
电力企业的干部职工本身也应该调整好心态,认识到解决改革过程中的社会垄断行业的分配不公问题,对于推进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社会是至关重要的。控制垄断收入,降低垄断公共产品的价格,是保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将是受益人。从长远来看,电力企业职工也必将是控制其它垄断行业高收入的受益人,他们今天为改革所付出的牺牲,最终必然也会得到相应的社会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