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1-17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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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佛山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悉,禅城区的小时最低工资制度即将出台。其负责人透露,禅城区小时最低工资是在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上除以20.92(天),再除以8(小时)得出,即时薪4.12元强行实施。推行这一制度,将更有利于保障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自上个月底召开了全市第一次农民工作会议后,佛山各区也相继召开了区农民工工作会议。副区长黄喜忠提出了禅城区农民工工作的目标任务,就是要努力实现农民工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资有保障、伤病有保险、维权有渠道、生产生活环境有改善。
黄喜忠称,今后禅城要进一步完善工资计发标准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并在年内开始推行小时最低工资制度。即禅城区小时最低工资是在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上除以20.92(天),再除以8(小时)得出。依目前佛山市月最低工资690元计,则时薪为4.12元。推行这一制度,将更有利于保障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其它各区的小时最低工资制度也将会在今年年底强制实行。据了解,农民工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农民工普遍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禅城提出的目标,到今年年底之前,禅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要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