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企业用电“移峰填谷、实现双赢”
发布时间:2006-12-29 10: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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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的文件精神,我国将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拉大峰谷电价差,峰谷电价比可在2-5倍之间选择。在长达半年的上海大规模节能宣传活动启动之际,电力专家建议,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价格杠杆,相应调整用电负荷,移峰填谷,实现双赢。
专家提出,当用电高峰到来之际,企业可及时调整日用电负荷,调整生产班次。三班制的生产企业可将用电负荷最大的班次或工序安排到深夜;两班制的企业可安排轮流倒班,将部分负荷转移到深夜用电,增加夜班;单班制的企业可错开上下班时间,或错开午休和就餐时间。对非24小时生产的大用电设备,如水泵、蓄能设备、水泥磨机、电炉和热处理设备等,可安排在用电低谷时段使用。
大型企业可以对内部分厂或车间实行“轮休制”,根据不同的行业、地段、供电线路等用电特点,把一周内的休息日错开,保证每周用电负荷的基本平衡。
为抑制夏、冬用电高峰季节负荷的过快增长,减缓电力设备投资,降低供电成本,我国还将在电力紧缺、用电负荷随季节变化较大的地区,逐步实行季节性电价,在电价水平的10%以内实行电价上下浮动。电力专家建议,企业根据当地年用电负荷的曲线,在用电形势缓和的季节争取多用电,不需全年开工的企业,可避开夏季和冬季的用电高峰。此外,企业的设备大修也应尽可能安排在用电高峰期间。
对于城市中的商务楼宇,专家则建议采用“分区”的办法实行节电。公司只需为有员工使用的区域提供照明和空调,如果没有人使用的会议室、储物室和多用途室等地方,则可以安装自动控制照明系统,或使用在场感测器,以节约被白白浪费掉的空调和照明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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