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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职务聘任及薪酬管理新规

发布时间:2007-08-21 0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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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凡在陕西省邮政公司被聘为首席营销经理者,其基本薪酬将与省会局和市局副局长的岗位工资水平相当。这是日前颁布的《陕西邮政专职营销人员职务聘任及薪酬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出的规定,目的是为了加快专职营销队伍建设。

  《意见》规定,凡从事专职营销的人员,一律实行“底薪+提成”的动态管理模式,底薪、业绩提成与营销业绩挂钩,同岗同酬。同时,专职营销人员的生产奖金纳入营销业绩提成发放,实行“捆绑”式奖励,一人可同时享受营销岗位职务津贴和技能鉴定津贴。根据《意见》确定的薪酬标准,凡在县局的专职营销员每月可拿到760元底薪,与县局综合管理岗位工资水平相当;在省会局和市局的首席营销经理每月分别可以拿到1840元和1640元底薪,相当于省会局和市局副局长的岗位工资水平。

  《意见》还规定,陕西全省邮政专职营销人员数量占全部从业人员数量比例至少要达到5%,专职营销人员以从企业内部挖潜为主,确因缺编且难以调剂的,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专职营销人员的聘任、考核以市(县)局为单位,逐年进行。职务等级由4个增加到营销员、营销主管、营销经理、高级营销经理和首席营销经理5个,以营销人员上年度营销业绩作为当年营销职务聘任的主要依据。此外,县局暂不设首席营销经理职务。

  聘任营销职务前,各单位将对营销员上年度营销业绩进行张榜公示。年度营销业绩考核达不到所在市(县)局全员劳动生产率2倍以上的劳务工,将予以解聘;在岗职工(聘用工)连续两年营销业绩达不到所在市(县)局全员劳动生产率2倍以上的,将被调离营销岗位。自中国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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